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当前新形势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主要着力点,是对冲疫情影响、应对外部压力、化解重大风险、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力抓手,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保的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进中蓄势,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战五个月、打赢下半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为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保居民就业
1.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区入驻经营单位,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吸引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鹤壁基地,给予产业园优惠政策支持。对在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除按规定给予每人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再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组织创业导师专家团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2.扩大就业岗位供给。组织开展“五个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一批、开发见习岗位选用一批、企业求才招用一批、政府购买岗位基层安排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一批)工作,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万人以上。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以工代赈工程,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农民工通过回归农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
三、保基本民生
3.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剩余贫困人口在人以上的12个重点乡镇和剩余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且贫困发生率在1%以上的25个重点村,在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定点帮扶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强化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户、名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等带贫主体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电商扶贫、消费扶贫,用好“直播带货”等方式,大力推介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4.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持续提高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对城乡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完成套棚户区安置住房、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任务。健全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实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随时申请办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扎实做好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救助保障工作。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集中办好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和医院等重点民生实事。全年投入使用公办幼儿园12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21个,完成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保障房)建设任务。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县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力争年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河南中医药大学鹤壁教学基地、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河南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医院豫北分中心等项目实施。
四、保市场主体
6.优化企业服务。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招投标”平台与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税务等数据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等审批改革成效,把所有工程项目纳入“一张图、一张网”审批办理。持续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模式。开展“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配备中小企业“服务管家”名以上,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7.减轻企业负担。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阶段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免征期限,原定年6月底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到年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将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对年已按50%标准申领稳岗返还补贴且目前仍然存续的中小微企业,直接补发到企业账户。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各类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各类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至年12月31日。将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纳入疫情期间有关优惠政策覆盖范围。
8.强化融资支持。持续扩大信贷投放,确保年企业信贷余额高于年同期余额,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深入实施“”金融暖春行动,持续做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应延尽延,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持续扩大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规模。建立重点项目、企业融资需求月度发布机制,持续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活动。深化与域外金融机构合作,高标准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化险纾困。加大处非工作力度,持续优化金融环境。
9.加大企业奖励力度。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参照其税收贡献,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万元、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并形成龙头带动效应的工业企业(集团),由市政府一事一议进行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参照其税收贡献,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参照其税收贡献,分别给予万元、30万元奖励。
10.推动“四上”企业入库。制定企业入库责任目标,落实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大企业跟踪服务,帮助完善各项手续,查漏补缺,确保能入尽入。力争下半年全市新增入库企业家以上,其中浚县20家以上、淇县20家以上、淇滨区15家以上、山城区15家以上、鹤山区25家以上、开发区15家以上、宝山经开区5家以上、示范区8家以上。
11.激活消费潜力。完善便民消费网络,鼓励商超、便利店进一步发展壮大“线下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