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关于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据最新资料分析,鹤山区、山城区已出现大暴雨天气,淇滨区西部、淇县西北部已出现暴雨天气,最大雨量站点(王马庄)已超毫米。
根据上述情况及《鹤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决定自7月5日14时40分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升级至Ⅲ级。请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暴雨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年7月5日
鹤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鹤壁市气象台年7月5日14时42分更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过去3小时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西北部降水量已达毫米以上,预计未来3小时内鹤山区、山城区和淇滨区及所辖乡(镇、街道)降水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和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防御指南:
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人员应当留在安全场所暂避,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撤离。
4.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要及时封闭。地铁、隧道、涵洞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5.行驶车辆应当就近到安全区域暂避,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
6.居民小区应备足防汛物资,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常备沙袋等物料,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做好城市内涝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山城区、鹤山区交警部门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天气预警信息及天气变化,山城区(宝山经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鹤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常态化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城区易积水路段和西部山区隧道、道路值守、巡逻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截至目前,强降雨仍在持续,山城区铁东路、鹤山区东施线汤鹤隧道已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来源:鹤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