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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哥漫看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吃瓜人摘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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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当年“窃书”,倘若是遇见河南鹤壁市淇县北阳派出所出警,绝对不会被人拿住吊着打,搞不好,还能敲诈到一笔赔偿费。   近日,河南鹤壁市淇县的瓜农庞某制止偷瓜贼偷瓜,导致偷瓜人摔倒,擦伤膝盖,反被派出所“调解”赔偿偷瓜者元。   孔乙己的辩解是:“窃书不能算偷”!淇县公安局8月2号发的通报意思是:“摘瓜不能算偷”。孔乙己终于有了知音!

据侠客岛:两条不算大的新闻,搅动着周末的舆论场。一条和西瓜有关,一条和井盖有关。   瓜农庞大哥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承包了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来偷瓜,庞大哥多次报警都不见效果。   这两天,一对母女开着电动三轮车来偷瓜,庞大哥一家在制止偷瓜的过程中,因为拽住电动车,偷瓜女子的膝盖蹭到水泥路面上,两只膝盖都出了血。   还没等庞先生说什么,对方拿出电话先报了警。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处理结果是让庞先生赔偿偷瓜妇女元医药费。   元,对许多人来说不是什么大数字,但对于辛苦种瓜的庞大哥一家,委实不小。这个赔偿让他们充满了委屈,也让围观网友不平,“凭什么自己家的瓜被偷了,还要赔偿偷瓜贼啊?”   舆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启动核查程序。淇县公安局通报称,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两名偷瓜女性认识到自己有错在先,于是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元,双方达成谅解。   这样的结果,既没有明确两名女性是偷窃行为,只是说“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也没有明确庞大哥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对自己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的自我保护。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媒体随后采访确认到底是“偷西瓜”还是“摘西瓜”时,当地派出所李所长在电话内突然沉默,随后传来了“喂……喂……喂……喂……”的声音,彷佛电话出了故障。   电视剧一样的情节。

8月1日,一辆半挂车途经信阳市固始县时发生侧翻。   视频显示,车上满载的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的村民哄抢,许多村民还开来了三轮车、摩托车来搬运。2日,货主宋先生报警。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   为什么不立案?当地警方在3日给出回应:当着面才算抢,少量侵占够不上犯罪,货主要追究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   匪夷所思的回应,同样惹怒了网民,“我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我觉得自己的法学本科白读了”。   最新的通报是,信阳市公安局已专程派员赶赴固始督办案件。固始县公安局也组成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目前,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两条新闻,似乎构成了同样的路径——当事人遭遇执法不公,然后求助媒体或者网络,事件曝光引发舆情后,执法部门开始重视,重新核查事件、处理问题,甚至会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可是,如果没有媒体报道或者网络曝光呢?这些琐碎的事件会不会就石沉大海,悄无声息便过去?   岛叔微评:西瓜案和井盖案,不仅公平正义的基本诉求没有实现,执法主体的依法履职能力也让人生疑。若把“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当成基层维持稳定的主旋律,把维权诉求当成维稳对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方百计去“摆平”,费尽心思求“无事”。这样的解决路径,既不能平息矛盾,更经不起时间检验。基层执法要规范,“和稀泥”思维不能再有。   8月4日傍晚,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元”一事,明确表示,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庞某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责令淇县公安局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天眼新闻综合漫画周滔编辑何涛编审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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