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99号)规定,结合我院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优良;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50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5岁以下,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职称40岁以下,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初级职称35岁以下,医院1年以上工作经历。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医院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其他不符合应聘单位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将根据工作需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请医院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