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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回凤翔县考生体检须知

一、时间安排

第一组:凤翔县考试管理中心高三(1)班、高三(2)班、高三(3)班(班级以报名条上的为准)的考生元月9日(星期六)体检;

第二组:凤翔县考试管理中心高三(4)班、高三(5)班、高三(6)班、高三(7)班、高三(8)班(班级以报名条上的为准)的考生元月10日(星期日)体检。

第一组元月8日下午2:00-5:00,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条(或提供报名号)及《年凤翔县高考体检回县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医院排队领取体检表及肝功化验单,现场核对有关信息并交纳体检费45元。元月9日早6:30-9:00,体检肝功采血医院。

第二组元月9日下午2:00-5:00,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条(或提供报名号)及《年凤翔县高考体检回县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医院排队领取体检表及肝功化验单,现场核对有关信息并交纳体检费45元;元月10早6:30-9:00,体检肝功采血医院。

二、考生须知

1.考生核对内容:核对体检表上的照片是否为本人照片,核对体检表上打印的姓名、性别等有关信息是否与本人和条形码上的一致,不一致及时与县考管中心联系。

2.考生信息核对无误后,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以前若有慢性疾病,如实填写疾病名称,以前若无慢性疾病,在既往病史栏填写“无”,此栏不得空缺。

3.体检期间,考生要爱惜体检表,体检表不得折叠、污损,不得在体检表上乱涂、乱画,否则责任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要自觉维护体检秩序。肝功采血考生当天早上应空腹;凡近视或远视的考生,在查验视力时务必带上自己眼镜。

4.体检所有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负责检查并熟记自己的体检结果,若无缺项漏检等问题,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将体检表交回主检办公室。若有缺项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及时咨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5.医院疫情防控要求,省外返回考生参加高考体检,需提供体检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内县外返回考生参加高考体检,需扫防疫行程码,医院参加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回县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自觉执行本安排,体检前14天内如实填写《年凤翔县高考体检回县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2.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和体检纪律,体检期间考生及家长要全程佩带口罩,所有家长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3.凡近期有省外行程的考生如实以书面形式在体检前汇报行程经过,提供体检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医院 名

性别

报名号

就读学校及县区

健   康   状   况   记   录

时 间

体温(℃)

测量地点

测量人

责任人

12月26日

12月27日

12月28日

12月29日

12月30日

12月31日

1月1日

1月2日

1月3日

1月4日

1月5日

1月6日

1月7日

1月8日

健康结论

注:

1.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等。

2.“健康结论”填写“健康”或“发烧、咳嗽、乏力”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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