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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淇县人民政府发布《淇政[]14号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年启动该项工作,每年引进30名在外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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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淇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9月26日
淇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的引进人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鹤发〔〕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淇县常住户籍;
2.配偶为淇县常住户籍;
3.父母(公婆)为淇县常住户籍;
4.配偶为淇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配偶为淇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条件
(一)申请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公开招聘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招聘对象为高中(含职业学校)、初中、小学教师,根据缺编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录用;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引进的教师现工作学段应与选报学段相一致;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为淇县急需学科教师;
5.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教育教学成绩优异,提供学校出具的教学成绩或班主任工作证明;
8.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县级(含)以上优秀教师、县级(含)以上最美教师、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优先引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不具备正常工作身体条件的;
4.不在学校一线任教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有其它不宜引进情况的。
三、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名额
年启动该项工作,每年引进30名在外优秀教师。
四、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程序
(一)资格确认。优秀教师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表、学校出具的教学成绩或班主任工作证明、以及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县级(含)以上优秀教师、县级(含)以上最美教师、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条件确认。
(二)组织体检。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教师个人支付。
(三)调档考察。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教师申报材料初审后,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核。引进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调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拟引进对象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引进资格,已调动的立即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示。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淇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入编手续,人社、财政和教育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调动对象户籍地及学校缺编等情况,按相应学段统一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一律不予调动,且今后不再纳入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申请对象。调入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张建华任组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朱江波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淇县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在优秀教师人才回乡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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