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鹤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划重点:
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预留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年底前所有自然村通硬化路,“十四五”时期完成公里农村公路、1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8个以上。
到年,基本形成较完备的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城区通环线,县、乡通三级,村村等级通,形成“三纵三横”的综合运输通道,打造半小时交通圈。
年底前全市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2小时以内,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
加大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积极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
年底前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现“三个课堂”在农村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
鹤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3号)精神,结合鹤壁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乡村建设的鹤壁经验,加速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增色添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县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2.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坚持城乡融合。打造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
4.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5.坚持建管并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好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年,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作用凸显,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行动。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推进县城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更好体现鹤壁乡土特色。
1.统筹各级规划编制。立体推进县乡村规划,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区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先完成30个“千万工程”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重点推进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要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年底前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
2.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乡村用地空间。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预留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3.引导村庄建设行为,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划定全市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因地制宜明确各区域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集中打造一批规划样板。
4.提升乡村规划质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导则》,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和乡村规划师制度。
(二)推进县域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按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要求,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特别要在往村覆盖、户延伸上下功夫,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
1.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认真落实全省“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年底前所有自然村通硬化路,“十四五”时期完成公里农村公路、1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8个以上。到年,基本形成较完备的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城区通环线,县、乡通三级,村村等级通,形成“三纵三横”的综合运输通道,打造半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实现所有行政村最多换乘一次客运公交即可到达县城。
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以县区为单元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完善工程体系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检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年底前全面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争取完成5个县区水源置换工作,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2%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规模化工程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
3.实施县域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提升水平,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继续施行“六个一”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推广标准,真正实现取暖方式“接地气”,补偿标准“暖人心”,后期运行“可持续”。年底前完成20个行政村、72个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72千米,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6小时以内(不计算年7月底洪涝灾害期间的受损电网停电时间),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3万户。年底前全市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2小时以内,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
4.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巩固网络扶贫成果,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建设全省数字乡村示范市,打造数字乡村建设“鹤壁模式”。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全国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遥感大数据”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等方面的应用。年底前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到年底前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分别达到%、%,基本形成覆盖全域的信息通信网络。
5.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内容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年底前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实现城乡大体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所有县级融媒体中心节目信号接入IPTV直播频道。
6.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县域物流运作模式,推进城乡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年底前全市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80%以上,对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
7.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过程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年底前出台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相应细则,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组织各县区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年底前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显现。
(三)推进县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促进新增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要求,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落实乡镇工作“三结合”要求,实施乡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质特色小镇,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动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1.实施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加强乡村学校建设,统筹城乡师资配备,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开展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和特色校创建活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提升普惠教育水平,带动办好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深入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努力实现所有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确保乡村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积极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年底前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底前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现“三个课堂”在农村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
2.实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年底前启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专项工作,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内容对接、互联互通,所有县区制定出台《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每个县区全年组织开展50次以上文化活动,文化志愿者注册数达到人以上,启动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区建有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所有县区、乡镇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七个一”达标。
3.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年底前,浚县、淇县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评判标准,40%以上县区建设成效监测指标达到优良标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以上。年底前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鼓励实行“乡聘村用”,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4.实施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健全就餐、康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发挥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各县区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体机构、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年底前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着力实施“”工程,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实现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风更文明、生活更美好。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积极在山区及干旱地区推广草粉生态式厕所建设。年底前改造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户,年年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年底前达到33%,年底前达到45%左右。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年底前达到40%左右。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到年,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4.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建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年底前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5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下设行动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尊重县乡村多样性、差异性,科学把握不同地区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找准建设路径,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借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代表性的乡镇、村庄开展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逐步带动面上推开。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和预算内投资对“三农”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建设。加大一般债券争取力度,优先支持乡村建设项目,依托重点建设项目库做好专项债券筛选储备工作。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和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保险+期货”作用。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持续扩大乡村建设领域内外资投入,推进实施好乡村振兴PPP项目。
(五)夯实部门责任。市直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行动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责编:陶纪燕
审核:李震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