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年1月11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徐光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徐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周口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光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年8月,徐光在河南副省长任上被查。
年2月21日,徐光被“双开”。经查,徐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沉迷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无偿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同不法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公开履历,徐光出生于年6月,仕途一直集中在河南,曾在周口市工作14年,先后任周口市长、市委书记,年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晋升副部级,直至被查。徐光简历
徐光,男,年6月生,汉族,湖北当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08—.09,河南省鹤壁市石林公社下乡;.09—.07,鹤壁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07—.04,河南省鹤壁市教育局干事、团委副书记;.04—.05,河南省鹤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级组织员、青干科副科长;.05—.11,共青团河南省鹤壁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11—.03,中共河南省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02—.12天津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工商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学习);.03—.11,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淇县县委书记;.11—.03,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03—.12,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12—.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12—.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2—.04,中共周口市委书记;.04—.01,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01—.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02—.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06—.08,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年8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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