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有关业务办理期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服务窗口正常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各参保单位、人员可到税务部门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办理的待遇申报类业务在系统恢复后优先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系统恢复后,各参保单位、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渠道查询缴费情况。
河南省暂停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统一安排,我省将于年4月29日20时起暂停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年5月19日8时上线运行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并恢复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同步实现两套信息系统对接。其间,将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办理的社会保险业务及服务渠道一、暂停办理业务
全省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业务和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业务。
二、暂停服务渠道
1.线下渠道: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街道(社区)社会保险便民服务网点、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
2.线上渠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河南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