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便于春节期间湖北(武汉)或经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出行,依据省市关于《印发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格式的通知》,现将办理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湖北(武汉)返乡来凤人员(关联人员)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二代密切接触者
(四)其他接受居家观察的有关人员
二、办理地点:
凤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临街)办理处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开始办理
四、办理程序:
(一)所需资料:办理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所在辖区开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
(二)工作人员登记并审核信息
(三)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
特此公告
凤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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