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野生动物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更好保护野生动植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局转发《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立足职能,强化监管,扎实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
一是召开了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风行动”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刘新忠对此项工作强调,一要强化宣传,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网络监测、双随机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监管工作。三要求各基层所、相关股室对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二是召开市场经营主体行政指导会。积极组织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一要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三要加强法律学习,杜绝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责,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餐饮、农贸市场等场所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销售,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依托国家总局和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大对各类网站、网店等互联网发布有关野生动植物信息的监测,严厉查处发布有关野生动植物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发挥平台的举报投诉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
下一步,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发挥国家总局、省局网络监测平台作用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线上线下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递、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作者:孔繁华
通讯员:孙延春
编辑: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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