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年12月31日前在县市场监管局和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大型企业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填写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9.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10.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1.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和充装单位许可信息(在企业填报年报时自动关联出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和充装单位许可信息到企业年报中,由企业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许可证名称、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自、有效期至。
12.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
13.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14.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表(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需填写):基本情况、投资者情况、经营情况。
注意事项:1、2、6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企业所报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多报合一”年报信息内容不向社会公示,由公示系统推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7.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8.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9.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
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6.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
7.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