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发布紧急提醒!轨迹公布
年12月21日18时38分,鹤壁市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协查通知。
经调查,年12月20日,该县密接人员冯某,于7时30分乘坐昆明至郑州的3U次航班,9时55分抵达新郑机场。10时19分于新郑机场乘坐C次城铁,10时35分到达郑州东站。11时39分从郑州东站乘坐G次高铁(座位号13车14D),12时17分到达鹤壁东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到西岗镇西岗村其祖父家中,途中于13时左右在淇县新民政酒店对面花圈店购买花圈,店里老板一人。19时30分左右与其家人自驾车回到朝歌办付庄家中,未外出。12月21日6时15分自驾车到西岗镇西岗村其祖父家中,10时左右在西岗村华尚玛特超市购买食品,10时19分到芳晴超市购买食品,与收银员有接触。16时左右与其家人去坟地,整个行程未接触他人,至20时被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冯某本人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12月21日21时34分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请与密接者在上述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群众,特别是同时段乘车、下车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冬季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请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1日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经调查,淇县密接人员冯某,12月21日完成第一轮核酸及血清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管控我县次密接人员34人,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广大群众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2日
事关疫情防控,郑州发布54号通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涉及相关区域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年54号)
年12月20日由昆明出发、经停郑州的3U航班在到达目的地哈尔滨后发现1名入境人员复阳病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涉及相关区域人员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12月20日9时53分至11时02分期间出入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T2)国内到达厅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点对点”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完成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如近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市民,应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郑州疫情防控健康热线()咨询,感谢您的配合。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年12月22日来源:郑州发布大河报
责编: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