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明“四个绝不”成就“平民法官”
冯小明,中共党员,年8月到浚县人民法院工作,年4月任新镇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多年来,他始终坚信“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灵活运用“审、裁、调、判”司法技巧,妥善调处各类民事案件余件,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河南省文明职工”“鹤壁市优秀共产党员”“鹤壁市最美政法干警”“鹤壁市文明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工作中的冯小明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冯小明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干事担当,甘于奉献牺牲。年7月,浚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卫河新镇镇彭村段决堤后,新镇镇三个滞洪区连续启动,新镇全镇被淹。新镇人民法庭面对险境,冯小明连夜组织法庭干警分工协作,副庭长王秀军带领一名书记员组成案件办理组第一时间转移所有案件卷宗材料,同时转移到县法院本部办公。他自己带领法庭干警组成防汛组24小时坚守在防汛一线。
农民工讨薪以及婚姻家庭纠纷是基层法庭最常见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多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冯小明总结出了在农村地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的“四个绝不”:一是集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绝不违背人情常理;二是认真履行“释明”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绝不让弱势群体因不懂法而吃亏;三是深刻理解法律精神,用足用活法律,绝不让守法者遭遇不公;四是快审快结,用效率换正义,让当事人得到最快最好的救济,绝不让正义迟到。
在审理卫贤镇王含珠村武某、王某与其女儿武某某赡养纠纷一案时,因武某生命垂危,冯小明到其家中现场立案的当天到武某某家进行调解。经过耐心释法、亲情沟通,双方都同意自行和解,但在和解期间武某不幸去世,冯小明在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武某丧葬事宜及王某日后赡养问题进行调解,最终使矛盾及时化解。
从年3月份至今,冯小明先后3次放弃调回院机关工作的机会,扎根基层法庭15年,先后在小河、屯子、新镇3个乡镇法庭工作,足迹遍布小河镇、白寺镇、屯子镇、王庄镇、新镇镇、卫贤镇6个乡镇多个村庄,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
“我一直坚信,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公平正义,为此,我愿奋斗终身。”15年来,冯小明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融入到平凡的审判工作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成为新时期法官的杰出代表。
李晓博小案件大民生办案就是办人生
李晓博,中共党员,淇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李晓博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件,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个人嘉奖两次,先后获得鹤壁市检察机关第十届“优秀公诉人”、鹤壁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工作先进个人、鹤壁市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执法活动文明政法干警、鹤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的李晓博
“小案件大民生,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把讲政治贯穿始终,要自觉以求极致的精神履好职办好案,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案过程中,李晓博时常这样叮嘱部门干警。他常说,办理任何一起案件,都要始终坚持“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自觉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晓博所在的第一检察部承担着全县刑事检察工作,在工作中,他敢于迎难而上,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尽管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重,但是他始终秉持“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的工作导向,李晓博常对同事们说,要始终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办理的案件都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敢于攻坚克难,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办理了21人恶势力犯罪案、张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精准认定事实和罪名,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在办理罗某某等11人信用卡诈骗案时,李晓博坚持从细节入手深挖细查,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监督,依法追诉的两名涉案嫌疑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晓博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担当。他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申洲明等3人涉农资类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他自觉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因人因事分类处理,依法对3名民营企业主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在全省推广。
这就是李晓博,一位时刻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神圣使命的检察官,一位以满腔热情恪守为民初心,推进法治进步的共产党员,一位用忠诚谱写正义之歌,用真情浇灌希望之花的检察人。
鹤壁市淇滨区司法局全面履行职能建设平安淇滨
近年来,鹤壁市淇滨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新理念,以回应新时期群众期盼和需求为导向,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推进平安淇滨、法治淇滨建设。该局先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全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鹤壁市淇滨区司法局坚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做到党建与业务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该局被淇滨区委评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该局机关党支部被区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在工作上,淇滨区司法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职能,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淇滨区司法局先后建成法治主题公园7个,法治宣传长廊两个,全省法治教育基地一个,积极开展“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以乡村治理提升为平台,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了3至5名“法律明白人”。今年以来,该局组织全区街道、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余场次,法治讲座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
在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过程中,淇滨区司法局注重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一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淇滨区司法局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积极维护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服务中心”。
在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淇滨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成立了区人民调解中心,全区10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化升级步伐,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已建成五星级司法所3个、四星级司法所一个、三星级司法所6个。
(文字整理:河南法制报见习记者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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