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拟命名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妇联《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豫妇〔〕5号)要求,由各省辖市、有关单位逐级申报,经过省妇联审核,现将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拟命名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县、市妇联印鉴邮寄到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公示时间:年2月25日至3月1日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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