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我市投资集团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号)同意发行10.5亿元企业债券,用于淇县二道庄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项目、淇县田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项目,将有利于我市绿色、高效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越的资源保障。该支企业债券注册期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审核企业注册申请资料,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沟通对接,最终推动该支企业债券成功注册。债券发行后,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全面加强存续期企业债券监管,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偿债保障等工作,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供稿:财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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