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救助保障范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淇县民政局兜底保障助脱贫
“家里遇到困难时,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及时送来了临时救助金,帮助我们度过了困难时期。”近日,淇县桥盟街道郭庄村贫困户何执伍说,今年4月份,家里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损失严重,淇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获悉后,及时启动相关程序,给予其临时救助金元,帮助其渡过难关,现在生活日渐好转。
今年年初以来,淇县民政局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共为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1万余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1万余元。
民政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政”。今年年初以来,淇县民政局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通过扩大救助保障范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等,积极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为确保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淇县下发年度复核通知,各乡(镇、街道)对全县符合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条件未享受保障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将83户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了低保范围,25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被纳入了特困供养范围。同时,该局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实现了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截至目前,该局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为农村低保对象0户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户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