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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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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我省实施办法印发以来,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濮阳、驻马店6个省辖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持续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探索了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务实高效的法治建设创新实践,为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扎实推进法治洛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共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徐衣显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洛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法治洛阳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法治洛阳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洛阳市委切实扛牢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职责,坚持把法治洛阳建设摆到“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3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6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5期。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洛阳市坚持高位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各项决策机制,以程序正当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家,公示执法人员信息1.2万余条。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14项,制定96部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余项。积极做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建立“1+1+5”工作制度体系和“7+2+N”立体化执法监督网络。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调解融入举报投诉制度,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化解争议纠纷件,化解率达93%。

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进一步彰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洛阳市切实规范和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个事项、23个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两个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向县区下放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推广普及“多证集成、一照通行”改革,年全市市场主体逆势增至59.6万户,同比增长10.16%。在全省率先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工作,梳理建立减、免处罚清单项,办理免予处罚案件件、从轻处罚案件5.86万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其中市法院系统“执行合同”指标列全省第一、“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列全省第二,为企业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洛阳建设根基进一步夯实。洛阳市坚持“立小法、立管用的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定湿地保护、城市河渠管理等法规,切实提升城市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广泛推动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普法宣传大格局基本形成。综合运用洛报微矩阵、掌上洛阳客户端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全过程,切实筑牢法治洛阳建设基础。

在法治洛阳建设新征程上,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贡献洛阳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用好巡察“利剑”助推职责有效落实

□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雷明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近年来,平顶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打造高水平法治鹰城,以巡察综合监督为载体,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助推“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有力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市整体建设水平,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评选。

坚持靶向施巡,推动法治之责见行显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具有标杆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必须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真督实查。平顶山市在巡察模式上实行“1+3”,即“常规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监督检查”,重点通过检查“四个是否”,压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察机制上实行“四方协调”,即建立市委巡察办、依法治市办、巡察组、法治检查组协调沟通机制,做好进驻前后、巡察期间的协调沟通,确保法治监督检查与市委常规巡察步调一致、协同高效。在巡察内容上实行“分类定标”,即根据巡察对象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承担任务的不同,分门别类制定巡察内容清单和评价标准,逐一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力求内容贴合、测评精准。

坚持查改贯通,推动法治之责提质增效。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平顶山市实施“五个同步”抓实查,将法治监督检查与常规巡察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同步启动、同步进驻、同步实施、同步反馈、同步结束,全方位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在浸润式“法治体检”中把问题找准找全找深。实施“一单一函”推动改,巡察结束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形成问题清单,一并纳入巡察总体报告,并向巡察对象印发反馈意见签收单,责令其抓好整改提升并通报整改情况;巡察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每季度印发督促提醒函,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实施“双重跟踪”促进治,市委巡察办与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设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线索办理、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五道关卡”,倒逼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提升。

坚持深化拓展,推动法治之责常抓长效。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用好巡察成果,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平顶山市注重以考促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五挂钩”,最大程度激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重视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注重以创促建,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指标定任务、明责任,逐一开展电视专题访谈,同时进行督察测评,以压力传导促责任落实。注重以述促干,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考核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于行,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成色。

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激发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当前,平顶山市正以建设“四城四区”和“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为目标,以更高水平的法治鹰城建设,服务和保障更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让法治之光照耀富美鹤城

□中共鹤壁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马富国

近年来,鹤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扛牢全面依法治市政治责任,一体推进法治鹤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获评全国首批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成为全省唯一蝉联“长安杯”的省辖市,淇县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鹤壁市还被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省辖市、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省辖市,依法行政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鹤壁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注重科学立法。深入落实“”立法工作机制,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淇河保护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确保了高质量富美鹤城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61条举措,持续开展法治保障五大提升行动,营商环境评价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三,淇县、淇滨区分列县(市)和市辖区全省第一,“五位一体”服务机制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三是助企纾难解困。深化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探索推行“首错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为企业选派名法律服务专员,帮助大用、永达等企业纾难解困、破产重组,顺利办结“鹤辉高速烂尾工程案件”,得到了最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四是建设“信用鹤壁”,“信用中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居全省第三。

以法治保障高效能治理。鹤壁市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纲,全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年审核政府议题、文件件,出具审核意见份,市委市政府会议议题、公文和合同法核率持续保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覆盖率%。二是深化行政改革,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市直37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项全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压缩82.7%、高于省定目标12.7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项、1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三是强化“四治融合”,构建“1+7+N”工作机制,创新城市社区“六强六化”、基层乡村“点线面”一体化工作法,全市4.2万个“三零”平安创建主体整体达标率99.3%,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

以法治守护高品质生活。鹤壁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四大一送”等活动,“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矛盾调解队伍”实现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率持续保持98%以上,全市信访总量连续三年下降,群众对信访部门满意率等6项指标稳居全省前列。二是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梳理高频违法风险点1个,制定防范措施条;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前6个月,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降32.9%,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降50%。三是增强全民守法意识。聚焦“八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建成7个法律服务中心、89个法律服务工作站、个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全市上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下一步,鹤壁市将聚焦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持续发力,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贡献新乡力量

□中共新乡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卫东

近年来,新乡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为主线,全面实施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锚定“两个确保”,精准定位,强力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法治保障。

紧盯“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牢法治建设方向,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年全市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余次。连续9年举办市委中心组(扩大)“法治讲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累计参加学习人次。二是在实践中转化学习成果。年,在汛情疫情的双重冲击下,新乡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经济发展实现V型反转,为我市持续安全稳定、经济稳中向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聚焦法治建设重点。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全力推进法治新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新乡落地见效。

扛实“第一责任”,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科学编制法治新乡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新乡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倒逼各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有关议题10次,积极破解法治建设难题。二是全面从严依规治党。把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委巡察内容,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并创新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集中整治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三是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开展文件前置审核,充分发挥市委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律建议。四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党政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筑牢争优意识,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全省领先。新乡市建成投用全省首家市级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市县乡三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项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有力推动了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领先。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开发全国首个“新乡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持续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基层依法治理全省领先。在全省率先探索“党建+大数据+全科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将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矛盾化解等工作纳入网格中,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开展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全省领先。重点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37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综合督察,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和保障实施“十大战略”,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贡献新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面提升法治濮阳建设水平

□中共濮阳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杨青玖

近年来,濮阳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一体推进法治濮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连续2年居全省第4位,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连续8年居全省前列,年被推荐为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候选城市,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相继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顶层设计,绘好法治濮阳“一张图”。濮阳市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一是高站位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二是高起点谋划。把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明确五年法治建设“路线图”。创新制定《法治濮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部署未来三年主题攻坚行动。三是高规格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全部成立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小组,构建起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四项制度,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率先试点成立依法治乡(镇、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打通全面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

坚持一体推进,下好法治濮阳“一盘棋”。濮阳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成效。一是稳步提高立法质量。《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成为全省首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成为全国设区的市首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地方性法规。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用好“三促一评”这个抓手,对拥有审批权、执法权及服务职能的单位进行评议,促进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形象提升。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支队伍管执法”经验受到省委改革办通报表扬。三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首个“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四是深入推进普法守法。落实普法规划,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

狠抓工作落实,凝聚法治濮阳“一股劲”。濮阳市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强化工作协同性,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一是坚持台账推进。建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综合台账和四个协调小组专门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督察力度。相继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专项督察,建立了“濮阳督察模式”。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市委巡察办常规巡察和市委综合考评,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连续三年对市、县、乡三级执法司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实现了培训全覆盖。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执法司法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断谱写新时代法治濮阳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中共驻马店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鲍常勇

近年来,驻马店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驻马店的生动实践。驻马店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称号。

坚定扛稳依法治市政治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把全面依法治市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规划方案,去年以来共召开依法治市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研判会18次,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定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坚持示范带动。抓住“关键少数”,利用领导干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去年以来全市共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多场次,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一是提升科学立法水平。全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组织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载体,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推动公共司法体系融合发展,实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分子,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升。三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上线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新模式、率先开通营商环境服务热线,“一次办”事项等7项一体化政务服务指标居全省第1位。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依法打击各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行为,营造了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四是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水平。聚焦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对涉企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依法治市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在全省率先建立“”依法治市建设推进机制,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加快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了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参谋智囊作用,不断提升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强化宣传保障。着力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对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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