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网络购物引起的纠纷,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年7月2日,家住淇县某小区的邢某通过某宝APP在某公司购买了其销售的学生桌椅和锂电灯。年7月17日,该锂电灯在充电使用时发生了自爆,爆炸瞬间起火,灯芯碎片喷出,由于邢某就坐在充电设备旁边,导致其面部、腰部、颈部多处被烧伤,之后还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医院住院治疗。邢某在购买锂电灯时,曾询问卖家充电方法,由于该锂电灯只赠送了充电线,不附带充电头,卖家回复使用自己的手机充电插头即可。
事故发生后,在邢某向卖家维权时,卖家却改口说不能将充电线连接普通手机充电插头,普通手机充电插头与灯的功率不匹配,以此理由推卸责任。之后邢某多次联系卖家,要求卖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索赔因锂电灯爆炸所造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卖家以使用的普通手机充电插头与灯不适配为由拒绝赔偿,也未向邢某提供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双方通过网络多次协商无果。维权无门,邢某需要及时治疗,一时犯了难。无奈之下,邢某以卖家售卖的产品对自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为由,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淇县法院法官助理郝喜民迅速着手开展工作。详细阅卷了解案情,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并与原被告电话联系,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调解。首先耐心为原告讲解有关权益保护法律条文,缓解原告的急迫情绪;通过网上联系,为被告进行普法宣传,讲解民法典有关合同、产品质量相关规定,发生损害结果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向店铺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给原告讲明商家的诚意,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直接将赔偿款打至原告账户,原告到法院申请撤诉,双方纠纷得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网络购物需谨慎,时下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同时,网络购物一旦产生纠纷,对方看得见摸不着,维权又较为困难,会给当事人特别是受害方造成较大困扰。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谨慎,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发生纠纷后能及时维权。
淇县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秉持“快审、快调、快结”的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涉及消费者案件,加强和相关部门及消协的沟通协调配合,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助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作出新贡献。(通讯员郝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