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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奇葩事演绎当代张冠李戴故事

张冠李戴的典故尽人皆知,而发生在河南鹤壁市淇县法院演绎的一件“张冠李戴”故事,则让公众意犹未尽,啼笑皆非。

年2月2日,被告人韩红立以案外人名义与原告郑州天安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并收取原告40万元工程保证金,当年4月28日,被告通知原告暂停合同履行,再无履行可能。原告将被告诉至鹤壁淇县法院。法院判令被告韩红立在判决生效10日内退还原告40万元,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负担。

法院判决生效后,韩红立拒不执行,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据反映,在韩红立前后经历了被告离婚、所有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其公司郑州荣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销等。

年10月8日,淇县法院给当事人作出《执行裁定书》,认为被告韩红立无可执行财产,决定终结案件执行。法院同时对被告韩红立作出了《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原告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杨正红告诉媒体,事实上,韩红立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在法院诉讼期间,他与第二任妻子离婚,把包括奥迪等两辆轿车留给了妻子,至今在郑州花园路国基路附近还拥有房产,而他在淇县鹤淇大道与太行大道“裕隆.爱尚城”承建的11号楼等两栋大楼刚刚竣工。这个背负巨额债务却拒不履行的韩红立却经常出入高档场所吃喝玩乐,逍遥自在。

最让杨先生吃惊的是,自己居然在高铁上碰到了韩红立。显然,淇县法院限制消费令对他根本不起效力。

问题出在了哪里?杨先生上网查询淇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找到了案件涉案人韩红立出现在“查老赖”名册中。再认真一看,他顿时一头雾水:这个失信人名字虽然叫韩红立,但身份证号、年龄均不是一个人。真正的被告韩红立68年人,户籍安阳滑县,而这个韩红立则是70年人,周口商水县人。

杨先生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上反映,接访的法官也表示不理解,说,怎么会这样不严谨?她让杨先生抓紧赶到淇县法院法院。刚好淇县法院当天接访的是该院执行局刘局长。刘局长认真听取了杨先生的诉求后,表示,尽快向院领导汇报,给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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