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的公示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淇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淇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提出了建议名单7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入选名单有异议,请于年5月19日前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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