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年10月18日24时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月18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郑州市9例,其中6例为隔离管控发现、3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鹤壁市1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郑州市17例,其中14例为隔离管控发现、3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鹤壁市1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濮阳市2例、洛阳市1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4例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郑州市4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其中本土16例(郑州市8例,洛阳市3例,三门峡市2例,安阳市、濮阳市、南阳市各1例),境外输入3例。
截至年10月18日24时,河南省住院病例例(本土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本土例,境外输入30例)。
郑州高新区发布通告: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
郑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采取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原则,10月18日、19日、20日每日7:00—13:00进行1次核酸检测,后续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辖区市民群众按照所在办事处、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错峰参加核酸检测,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住场所。
二、严控人员流动
2.严格管好小区楼院“大门”和各家“小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居民群众尽量不出“小门”,确保不出“大门”,严禁人员聚集。保障城市基本运转的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新闻媒体、垃圾处理、行政执法、水电气暖、通讯、公共交通、商超、农贸市场、快递外卖等行业工作人员,持单位证明、身份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各办事处、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将生活物资供应到院,尽最大能力配送到户。
3.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直机关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立刻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到,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4.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全区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上教学。聚集性活动暂停。
5.除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的白名单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可以营业,经营期间严格扫码、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限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措施。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无接触配送),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时停业。
三、保障市民生活供应
6.商务、市场分中心等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办事处、社区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7.市民群众看病就医可使用“线上就医直通车”医院平台,或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办事处社区服务热线求助。
8.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时至10月22日10时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有发热症状的及时向社区报告。凡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和医治者,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
郑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18日
高新区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许昌发布62号通告:中心城区19日起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筛查!
关于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年62号)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防止疫情出现隐匿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1日,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1日,每天上午6:00—14:00
二、采样范围
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建安区许由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居民按照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二)中心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19日—21日暂停服务,10月22日恢复正常。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核酸检测时出示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采样前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扫验场所码要求,扫码后进行正常采样。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提前向所在社区(小区)报备,由属地安排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四)采样完成后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五)采样区域内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急救电话。
广大群众要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核酸采样点关闭前到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18日
开封发布65号通告:19日在市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关于在市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年65号)
近期,我市疫情整体平稳可控,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控,经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年10月19日(上午6:30开始-9:30结束)。
二、采样对象
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全员核酸检测当日,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屋)原则上暂停服务。
四、注意事项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六)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七)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上门采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18日
鹤壁发布36号通告:10月19日—20日,开展两轮核酸检测!不参加赋黄码
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年第36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28轮、第29轮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年10月19日8:00——20:00、10月20日8:00——20:00。每天进行一轮核酸检测。
二、检测范围: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宝山经济开发区。
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采样,原则上不跨县区进行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村)报备后可就近选择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对象:上述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组织形式: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及检测任务。
五、注意事项
1.对不参加两轮核酸检测的人员分别赋黄码。
2.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核酸采样采取扫码、扫身份证、现场手动录入3种方式进行。请居民持截图或打印的电子健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