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大货车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货车司机是很辛苦,一般车上会有2名司机,换着开车换着休息!因为货车基本上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在行驶过程中,很多都是开的远程。一名司机开车是很辛苦,因此就会聘请两名司机换着开。其实最重要的是开货车是很危险的,虽然开货车的工资是很高,但是很多货车司机有时候疲劳驾驶会出现很多意外,有些连命也没有了!
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的人民法院法官却出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就是在对诉讼请求要求支付先前医疗费1万元的情况下,却扣押了对方价值50万的实物。经查证,淇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了淇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了违法情形,并建议依法处理。可是,在淇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出建议以后,而案情的涉案人员周华则表示:对于淇县人民检察院的处理意见只是一个警告处分,而我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周华买了一辆大货车在跑长途,他聘请了两名司机!即晋某与李某!平时,出车的时候两人一同结伴出行!那日,在晋某与李某共同驾驶大货车由贵阳到南宁期间,而司机李某驾驶车辆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晋某受伤,大货车也不同程度的受损!在交警的责任划分中,李某承担该事故的所有责任!受损的车辆也被开入淇县的一家维修站经行修理!而受伤的晋某就此事将周华及所挂靠的运输公司一同告上了淇县人民法院,他请求法院判决周华先支付医疗费1万元,其后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等伤残鉴定出来以后在确定赔付款项。晋某为了达到他的预期,他将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并且申请淇县人民法院,要求对周华的大货车予以扣押!
接到晋某的诉讼后,淇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作出了民事裁决!将涉案的大货车予以扣押,期限为一年!对于法院的裁决,周华心里并不认可,他的货车买的时候是五十万,当时购买过程中付了首付15万元!剩余的35万是周华通过担保公司以及银行贷的,并且期限分24个月还清,而每个月要偿还给银行里的钱为2万元!周华每月还贷款的钱的来源就是通过货车在运营中的收入偿还!这对于周华来讲就是断了经济来源,这样的情况下他根本无力还贷款,于是,周华向法院承诺用他的房产向法院申请房产反担保。而法院当场回绝。后来在按照法院提供的2万元担保金后,法院便变更了车辆扣押并查封为1年期限!周华没有了经济来源,也无法还银行贷款,车辆在查封期间被担保公司收回并拍卖!
此后在年3月19日晋某提出了撤诉,淇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允许撤诉的裁定!隔日,晋某并追加了保险公司为第三方又再次提起了诉讼,而淇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其中裁定周华支付晋某的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以及护理费还有误工费合计.4元。对此,周华对淇县人民法院的裁定提出不满,本来是一万元的赔偿,却扣押了我五十万元的车,并且现在车也没了,钱也没了!而检察院出具检测建议书指出法院存在了违法情形,并在年的3月20日认为淇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建议书中,对晋某诉周华及所挂靠的运输公司一案时,存在了违法情形!
年9月20日人民检察院认为:淇县人民法院采取对涉案车辆扣押的保全措施处理不当。而在本案晋某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下支付先前医疗费1万元,法院却对价值明显大于了涉案标的涉案车辆直接采取扣押措施,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范围。为此,纪委对办案人员也作出了警告处分!目前,周华认为处罚太轻,并表示他的损失谁来赔偿?就此事律师建议周华可以申请要求国家赔偿!不知道网友们看了此案有合感想,欢迎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