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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来啦中原盾

9月6日,记者从河南省水利厅了解到,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年河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补偿资金的发放将由蓄滞洪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县级财政部门于12月15日前及时发放到户。

补偿范围为广润坡、崔家桥、良相坡、共渠西、长虹渠、柳围坡、白寺坡、小滩坡等8个运用的国家蓄滞洪区。涉及安阳市的文峰区、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滑县,鹤壁的浚县、淇县,新乡市的卫辉市,共3市8县(市、区)。

《方案》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蓄滞洪区启用后,补偿对象为具有蓄滞洪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鉴于目前我省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情况普遍存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经营者为补偿受益人,但原承包人与实际经营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偿的损失主体包括,农作物水毁损失,如在地粮食作物、蔬菜、经济作物等;经济林水毁损失,包括在地林木、果树、绿化苗木、花卉等;专业养殖水毁损失,包括规模养殖的家畜、家禽、水产品等;

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水毁损失,包括电(动)机、柴油机等农业生产机械;无法转移或者因转移而死亡的役畜水毁损失,包括牛、马、骡、驴等从事农役的牲畜(不含幼畜);

住房水毁损失,包括居民合法住房的主体部分,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属于补偿范围;无法转移的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水毁损失,包括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等主要家用电器。

根据我省蓄滞洪区运用后实际水毁的严重情况,按国家补偿标准的上限确定。其中,农作物方面,按前三年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产值的70%确定,具体亩均值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研究拟定。住房方面,按照主体部分水毁损失的70%补偿,具体分类补偿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研究拟定。灾后享受国家统一建房补助政策的区内居民,其房屋损失不予重复补偿。

那么,资金如何发放呢?是否公开透明?《方案》明确规定,补偿资金的发放由蓄滞洪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补偿方案,县政府制定补偿资金具体发放方案,乡(镇)政府据此逐户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第三次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内居民有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无异议后,乡(镇)政府编制补偿清册,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于12月15日前及时发放到户。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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