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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尚书之错误点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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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全文谨按司马迁《史记》(汉宣帝时褚少孙补录、汉明帝时班固辑补),又按传世今本《尚书》(春秋时孔子删编为百篇、西汉时孔安国校订未发行,东晋梅颐刊定,明清以来,以为其真伪间杂而说其是伪《尚书》),本文之论述,凡出于司马迁《史记》之后的史籍材料一概不采,不作为材料依据来源。

1、帝尧实际在位年数的问题?

作者看到很多史籍记载尧的在位年限,共有四种说法:70年、98年、年、51年。

取70年者以为尧在位70年禅让于舜;取98年者以为尧70年禅舜后28年而崩;取年者以为尧70年考察舜绩三年后正式禅舜,禅舜后28年而崩;作者取51年以为尧在位元年时已然50岁,实际在位51年,尧百岁而崩。

参考《史记》材料:

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

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百姓悲哀尧之崩,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

三年之丧毕,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参考《尚书》材料: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参考《竹书纪年》材料:

元年丙子,帝即位,居冀。

七十年春正月,帝使四岳锡虞舜命。

七十三年春正月,舜受终于文祖。

七十四年,虞舜初巡狩四岳。

九十年,帝游居于陶。

一百年,帝陟于陶。

参考《郭店楚简》材料:

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

尧舜之行,爱亲尊贤。爱亲故孝,尊贤故禅。古者虞舜笃事瞽叟,乃戴其孝;忠事帝尧,乃戴其臣。爱亲尊贤,虞舜其人也。

古者尧之与舜也;闻舜孝,知其能养天下之老也;闻舜弟(悌),知其能事天下之长也;闻舜慈乎弟,知其能为民主也。故其为瞽盲子也,甚孝;及其为尧臣也,甚忠;尧禅天下而授之,南面而王天下,而甚君。

故尧之禅乎舜也,如此也。古者圣人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聪明衰,禅天下而授贤,退而养其生。此以知其弗利也。

文献材料就不解释了,相信有历史古文功底的诸君们都看得懂,作者无需班门弄斧。

按帝喾活了岁,帝喾生理年龄多少岁生下了帝尧?帝喾崩帝挚又在位9年,尧即位时又应该多少岁了?尧可否在位98年或年呢?

经过作者逻辑推理考证,帝尧享岁只有年,而不是韩愈《论佛骨表》: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一百一十八岁。

按尧20岁即位,去掉帝挚在位的9年,又去掉帝喾大丧的3年,那么帝喾崩时,该年尧只有8岁,帝喾岂能98岁生下帝尧?就算帝喾没有所谓三年大丧,帝喾又岂能95岁生下帝尧?

因为按照常识这是不可能的,超出了人的生理极限,所以直接PS掉尧继其兄帝挚而在位98年或年的说法,无须赘述。

按尧即天子位之前是唐侯,符合惟彼陶唐,有此冀方,而在五帝时代,尧、舜、禹、启皆居尧都翼方,禅让制始于尧,终于启,理解出尧在位年是按其为唐侯之年开始的,因为其纪年体系独立,上与帝喾、帝挚相互掺算,下又与舜相互掺算,唐侯尧元年和帝尧元年根本不是一回事儿,所以尧的在位统年可以不必继承其兄帝挚,尧为唐侯49年,50岁时起即帝位,加算在帝位51年,正好年而崩,帝尧元年岁次丙子就可以得到证实,又符合帝喾69岁时老来得子而生帝尧的说法,那么就是帝尧诞生之初,帝喾即赐地翼方,赐以侯爵,国号曰唐,帝喾崩时尧37岁,帝挚元年时尧41岁,帝挚废时尧49岁,帝尧元年50岁,在位51年,岁时寿终正寝。

司马迁《史记》在理解《尚书》时,已然出现了偏差,以为尧在位70年时舜30岁,忽略了三载考绩后而得举用事,受终于文祖,正式作为尧的嗣帝储君身份,时年舜30岁。

实际尧在位70年时舜27岁,受终于文祖时舜30岁,尧在位73年,即尧73岁,尧舜年龄相差44岁,即尧在位44年时舜出生,生理逻辑上也符合尧可以嫁二女于舜的说法。

帝尧其元年50岁,是作者按照《竹书纪年》推定尧元年丙子时得到的,当时有前丙子与后丙子之争,尧在位年是覆盖两个丙子年还是一个丙子年?覆盖两个丙子尧的年龄过高,和前文所称帝喾45年锡唐侯命不符,引发尧的寿龄奇高,帝喾生尧时奇晚,帝尧嫁女时年龄过高的问题,覆盖一个丙子则尧的在位年过低,然符合条件,消除了生理逻辑悖逆的问题。

则作者取帝尧只有一个丙子年,即公元前年,放弃公元前年,则帝尧在位元年丙子年时,尧正50岁,就能理解为唐侯(帝尧)在位百年之说成立,作者得出了这个结论之后,在百度试求查证帝尧在位50年的说法,偶然翻阅到了《郭店楚简》中唐虞之道篇,与作者之论不谋而合,因为郭店楚简是战国时代的文献,又是现代考古所出土,其可信度非常高,这是司马迁撰写史记时都不可能看到的材料。

证实史记之错:尧在位51年,而非98年,四岳荐舜于尧时舜27岁,而非30岁。

2、舜的年龄与在位的关系问题?

按前文综述,舜年30岁,被尧立为嗣帝储君,这就是舜得举用事20年,时年49岁,而尧使摄政,摄政元年时其年舜正50岁,摄政八年而尧崩,时尧岁则舜57岁。

尧崩百姓哀念,如丧父母(考妣),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舜服尧丧3年,时舜60岁,三年之丧毕,舜即有让位丹朱事,其后明年春正月舜践天子位,是为帝舜,帝舜元年时舜61岁,在帝位39年而崩,享寿99岁,而非百岁,舜摄政元年即为舜在位元年,时年50岁,其已然插入帝尧的在位年里,所以说尧的在位年插入帝挚、帝喾在位年里也是合理的,舜摄政8年+尧丧3年+在帝位39年,整好共50年,帝南巡狩,陟方而崩,时年99岁,葬江南九嶷山,地在三苗之域,以天下为家,死则葬其地,所以尧葬谷林、舜葬九嶷、禹葬会稽,是完全当时观念的,帝德大明,常有怀柔之心,三苗归诚,所以天下明德自虞帝始。

证:舜九十九岁时崩,而非百岁而崩,按百岁则帝舜元年其62岁,与史不合,五帝时代没有后世通行的当年即位,明年改元的说法。

3、大禹在位年数的问题?

按帝(舜)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

大禹在舜宅帝位第34年时的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舜乃豫荐禹于天。大禹为帝舜的嗣帝储君十七年而帝舜崩,时舜践帝位39年,在位50年,此处的宅帝位即是自摄政元年起算,而非舜践天子位起算。

三年丧毕,禹亦从舜让丹朱故事而让商均,说明五帝时代天子大丧一定是足满3年的,满之后才讨论帝位归属于谁,而不是后世所认为的以日易月制度,后世皇帝一般持服27日后,释服即皇帝位,算27日象征27月,即满2年加3个月,后世帝王只是象征性,并不实际让天下为自己服丧3年,一般除了皇家之外,民间为帝服丧3日即可除服,这就是以日易年。皇家本族及帝之勋亲大臣共举哀15天,15天后人人不得擅哭,惟有太子即新君为先帝服27日丧,27日满,太子除服正式登基,诏告天下,因为夏后帝启原是五帝禅让制推出的天子,所以最后只有帝启有大丧三年,之后太康即位及崩,天下再无实际的三年传统丧制,因为家天下的确立,就是公器为私的时代,再也没有帝王有资格让天下服丧三年了,所以作者所辑的《五帝夏商周年表》里三年之丧起自黄帝,终于帝启,唯少昊氏为诸侯摄政无丧,帝挚被废无丧,其外夏商周诸天子皆无丧。

帝舜丧满,明年春正月大禹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史记》载帝禹十年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竹书》载帝禹八年秋八月,帝陟于会稽。又讲七年,禹崩,三年丧毕,天下归启,作者窃以为此处是战国史家所注文,因为后面就是帝启元年癸亥,去帝禹元年壬子,差11年,去帝丧3年,说明大禹在帝位8年而非7年,大禹摄政17年而舜崩,即大禹摄政元年在帝舜在位统年之34年,又说禹立四十五年,则在帝舜在位统年之17年,时舜在帝位之6年,舜依尧故事,而立禹为嗣帝储君,即禹之嗣立其后34年而舜崩,禹服舜丧3年之后而在帝位8年,凡禹之立至禹崩,共统年45年。

司马迁史记所载的帝禹十年而崩,取舜丧起算为十年,则大禹实际在位七年,《竹书》有八年之说,又附加七年之说,因为《竹书》为战国时人所作,去大禹之时则有年,出现分歧,所以并录,则8年或7年。

司马迁史记所载十年由此可见是对的,只是材料摘录上断章取义,其不知所出,引得后人以为帝禹在位十年,实为误导,本太史公不想以讹传讹,然终致传讹,非太史公其本意。

4、帝太康失国过程的问题?

司马迁史记记载了太康失国的史实,然而简单粗暴,使后羿代夏之事淹没,太史公之罪,其在于完全没有提到后羿、寒浞、虞公思等人,此处不如《竹书》,或太史公选择素材时或没有看到关于太康失国的具体过程,或是看到而有意忽略不录,因为《左传》明确提到了,而太史公弃而不录,是其治史之罪也。

5、夏诸帝史事缺失的问题?

太史公史记载夏帝之事,在中康崩之后,然后如此记载: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孔甲崩,子帝皋立。帝皋崩,子帝发立。帝发崩,子帝履癸立,是为桀。

则夏朝惟帝禹、帝启、帝太康、帝仲康、帝孔甲、帝履癸,仅6帝有史事,其余11帝加后羿、寒浞两代共13代史事,一字不录,有世无年,更无史事,这也就是太史公作史的极大缺憾之处,这点就远不如《竹书》。

6、盘庚迁殷的问题?

太史公《史记》载:祖乙崩,子帝祖辛立。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即帝盘庚为帝祖乙之曾孙,自祖乙历4代至盘庚,盘庚改商有天下之号为殷天下之号,因为夏帝芒(帝荒)时,商侯曾迁于殷。《尚书》、《竹书》曰:盘庚迁殷,在北蒙淇、洹之间,这就是我们所属于的盘庚迁殷的史事,其实殷人在商汤之前曾有都于殷,所以盘庚迁殷,是商人复迁于殷,而不是始迁。

《史记》又载: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祖乙时迁于邢,即在今邢台,古称邢丘,有殷沙丘宫,纣王曾在此起酒池肉林,后废置为平台,即沙丘平台,始皇帝即崩于此。

又说盘庚渡河南,不知是指漳河还是黄河,其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不知汤之故居在今河北殷地还是在河南商丘,遂涉河南,治亳,商汤之都皆为亳,此亳在殷墟还是商丘今不可考,行汤之政,然後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治邢丘。

史记未曾明载盘庚迁殷之事,只说盘庚渡河南治于亳,复居成汤故居,按太史公此说,盘庚涉河南而都北蒙,国朝曰殷,此河则为漳河,而非黄河,给后世留下了种种谜团,这涉及殷商都邑地望考,若帝南庚迁都奄,而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那么即说明商都奄地在河北而非山东,盘庚涉河居成汤故居为殷号,说明汤始居亳,与葛为邻,其地在河南商丘,其后成汤有天下,建号有商或天邑商,其地为商邑,所号亳都在河北,为盘庚所迁之地,就是传说中的汤会诸侯于商都景亳,今在汤阴,即征韦取顾,其地皆在河内郡。

那么汤阴附近有汤陵为真,其东又有太戊陵,汤都而非商丘,商丘在先商曾数为商都,相土迁商丘,汤迁亳之前亦居商丘,说明汤亳在殷,读过《竹书》可知亳和商丘非在一地,曾有南亳、北亳、西亳的区别,作者理出了汤曾先后都于三亳,蒙为北亳,是为景亳,谷熟为南亳,是为商丘,偃师为西亳,代夏所都,实际代夏之后行政中心在北亳,西亳是个象征性的首都,南亳是祖宗之地。

《尚书》载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殷盘庚南涉漳河都洹水汤亳是成立的,祖乙邢都和武乙之沬邑淇水朝歌城亦不废置,作为殷都北亳的陪都,汤阴为小亳最早,安阳殷墟为大亳最晚,如同长治县和长治市的关系。

太史公《史记》所载其不虚,《竹书》亦为实,可相互佐验,太史公不言南庚自庇迁奄之事,隐言盘庚自奄迁殷事,致后世惑也。

7、文丁杀季历?

太史公载殷事:武乙猎於河渭之闲,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又载周事:古公卒,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脩古公遗道,笃於行义,诸侯顺之。公季卒,子昌立,是为西伯。

龟策篇又载:杀周太子历,囚文王昌。

太史公在最《殷本纪》、《周本纪》皆不载商王文丁和周公季历之事,而在角落处寥寥一笔,以代其事,记载得过于隐晦了。

8、武王东伐,至孟津而还?

太史公载: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观兵于商,以未知天命而还。

太史公观点即文王受命第九年而崩,该年武王东伐观兵,居二年,其受命十一年冬,周始伐殷,其跨年为受命第十二年,在殷历正月甲子日,即周历二月甲子日,丑月武王克商!

按照这说法武王其在文王受命四年克商,与《竹书》严重出入,则武王克商前没有自己独立的纪元,又悖于《尚书泰誓上》十三年春武王克商的说法。

载文王木主和载尸以行是否是一回事儿?值得严重商榷!按《鬻子》之说纣王在位53年,按太史公之说文王在位至克商亦53年或54年,那么且不算文丁杀季历后是否还曾在位,帝乙在位1年或不曾有在位,这明显不可取,只能说明太史公记载错讹附会了。

按太史公说法,商王文丁杀季历后至纣王自焚只有53年,凡是计算帝辛、帝乙、文丁(余年),大于53年则全错,怎么安排三王年表好像都不对,因此只能抛弃武王没有纪元说,

又不知太史公载文王死而不葬,武王载尸而伐,其出处在何典?于今不能佐验。

9、先周世系与先商世系的差别?

太史公载:后稷为帝喾之子,尧舜时封有邰,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卒,子庆节立,国於豳。庆节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毁隃立。毁隃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高圉卒,子亚圉立。亚圉卒,子公叔祖类立。公叔祖类卒,子古公亶父立。

那么自契至汤十四世,历经夏朝年,完全可以理解,后又17世年可以理解,前后31世共0年,同样的0年,而后稷至武王仅16世,而周朝仅年左右,已经32代37王,这实在不能理解,不合常理。

窃以为太史公所载先周谱系一定有缺载,很多代周人祖先都遗漏不可考,太史公如此排谱,实在不合理,不失为《史记》的硬伤。

10、文王受命在位年?文王在位年?

按:西伯盖即位五十年。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後十年而崩,谥为文王。

这么算文王受命7年而崩,何来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又何来文王后十年而崩之事,其实这是讹误,当为文王之崩当于受命九年,因为在篆字古文里,七和九的写法差别很小,稍微转笔七就是九,九就是七,太史公解读失误了。

后十年而文王崩,或因为文王是在其第51年春三月崩,算该年于武王的话,文王则在位50年,《竹书》文王在位第52年崩,符合于《清华简·保训》载:隹王(五+=)年。

11、武王纪元?

文王病死,载尸以行。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

按《史记》武王纪元承文王受命纪年,无独立纪元,按《竹书》文王崩后,武王确有其独立纪元,按《清华简·耆夜》有武王八年之说,武王克商前有八年的纪元,说明了武王曾确有独立纪元,按《史记》说法武王四年克殷肯定是不合理的,那么载尸而行是不可靠的,此处为褚少孙补太史公书而借宋元王(宋元公)之口,最初只有篇目无内容,非太史公原作。

伯夷、叔齐叩马而谏的故事,真实性到底有多少不得而知,太史公又以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於六经,信儒家之言而不疑,缪哉。

12、武王伐殷日数?

太史公所载武王伐殷进军日程前后抵牾,自戊午自孟津渡河,至甲子克商共7天是合理的,要知道商郊牧野在河南新乡而非鹤壁淇县的朝歌城下,全程公里而已,《周本纪》里记载为二月甲子日,而《齐太公世家》里记载为正月甲子日,《周本纪》记载为十一年十二月戊午,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而《太公世家》记载为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纣。

太史公记载了两套系统,一套是周历算法,一套是殷历算法,而月份常不以干支计算,而是春正月、夏六月、秋七月、冬十月的算法,由此可见,太史公本人都不能系统完整的得出武王克商的具体年份和月份,误导也。

13、穆王即位时年龄?

太史公载: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

按康王26年、昭王19年,穆王生于成王之时,岂不是康王、昭王、穆王皆生于成王时代,这生理逻辑很不合理。

按成王22年,康王26年、昭王51年,至穆王元年,确实整百年,那就没武王什么事了!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根本无从谈起。

按武王17年,成王37年,康王26年,昭王19年,至穆王元年,又是整百年。

按文王受命11年而武王伐殷,武王克商在位6年,成王37年,康王26年,昭王19年,其有整百年,又符合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

作者依史籍文献和出土文献推考否定了武王没有独立纪元,那么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和自武王至穆王百年是一回事吗?明显不是。

14、厉王在位年数?

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於彘。

按《齐世家》、《卫世家》、《秦本纪》所推,孝王和夷王至厉王出奔於彘时间不远,何来厉王在位37年时出奔彘之说,太史公所引《国语》之文并无厉王即位30年之说,翻遍各世家并不能找到厉王37年出奔的佐证。

按孝王七年生厉王,孝王9年,夷王8年,厉王26年,共37年,则厉王37岁崩于彘地而非厉王37岁出奔彘地。

15、共和行政?

太史公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

而《清华简·系年》、出土青铜铭文、《竹书》等材料皆载共伯和摄政曰共和行政,证据确凿,不可质疑,而置周召共和为孤说。

16、周携惠王与周平王并立?

太史公载:於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清华简·系年》、《竹书》载二王并立,有周携惠王的存在,而《史记》缺载,缪哉。

17、秦非子之前?

太史公载: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条。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其玄孙曰中潏(yù),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蜚廉复有子曰季胜。季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恶来革者,蜚廉子也,蚤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大骆,大骆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姓赵氏。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闲,马大蕃息。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大费伯益之后在夏,商两朝皆有令德,在商多显为诸侯,武王克商以恶来助纣为虐而射杀之(射穿口喉),恶来为飞廉之子,恶来子孙在戎狄之间,以犬戎人之言,使非子附庸在秦邑(清水县秦亭镇),号为秦嬴,居汧渭之会,以为周王室养马为业,宣王赐秦庄公为大夫,并大骆犬丘地,为西垂大夫。

由此可以看出,在伯益之后的夏商两代秦祖世系失考,其玄孙之意又可指元孙,此处玄孙、元孙之说非实指第5代子孙,而是虚指。

夏朝历14世,那么大费之子若木费氏的第5世子孙实际岂能到夏桀之世,大廉鸟俗氏之玄孙曰中衍,为帝太戊之使御,不可能大廉子孙只五世子孙历经夏,商就到太戊之世。

18、太史公作书史记?

太史公说夫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於六经。

司马迁史记采取儒家文学,笃信孔子六经,所以说史记本就是儒家史学观,而太史公其人就是儒家弟子,某些历史真实事件中大名鼎鼎的反面人物,太史公阙而不载,难不成史笔非得削删褒贬,现当代研究五帝夏商周追求的是史实,而非只是观念,诚然观念决定是非,事实决定利害,常理中我们不能为了利害而不求是非,但历史事实中我们不能为了是非,而忽略了利害,抹杀历史人物事件的关联存在。

太史公常错综杂采各种材料,合缀成篇,所以行文或有上下不相类、前后矛盾出现,然而实际并没有错误,因为材料差异的问题。

19、九鼎谜案?

史记载:秦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走来自归,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城,口三万。秦王受献,归其君于周。五十二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

那么九鼎沦泗了还是九鼎入秦了?太史公异说并载于史册,若九鼎入秦,那么始皇帝何必泗水求鼎,可见九鼎实际沦泗而非入秦。

九鼎入秦是名义上的,因为是秦灭了周王室,象征王权的九鼎自然要入秦,而九鼎确实沦于泗水,没渊不出,秦昭王只能对外声称得鼎如此,然而实际秦取天下,未得天子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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