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10月5日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报一名密切接触者
详情如下:
年10月4日,接上级协查通报,淇县1名人员为河北省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他相关人员隔离医学观察中,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调,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如下:
王某某,男,32岁,淇县桥盟办某小区居住,郑州某公司职工,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9月29日08:11,王某某在西安北站乘坐G次7车厢至鹤壁东站,其间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9月29日10:54,在鹤壁东站下车,乘坐网约车(司机已落实核查)回到淇县家中,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9月30日08:20,王某某骑电动车至淇县育良考场参加科目一考试,10时左右考试结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日18时20分—18时50分左右,王某某在裕隆爱尚城药店购买一包口罩,后至裕隆爱尚城负一楼生活超市购物。
其余大部分时间呆在家中未外出,自诉未与他人有密切接触,其间家中无访客。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提醒于上述时间段G次7车厢在鹤壁东站下车、淇县育良考场参加科目一考试、裕隆爱尚城药店及生活广场相关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往返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尽量不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次密接人员,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多个变异毒株交织传播,且国内外交往频繁、人流物流加速流动,疫情风险很高,请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郑州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要提示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伊犁州伊宁市当地公路、铁路和飞机都已暂停。为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10月4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如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告:自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入郑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住宿宾馆进行健康申报,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倡导非必要不离郑。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拟从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来郑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从新疆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目前按照相关要求,在伊犁州旅游的游客暂时无法离开伊犁,部分游客逗留在火车站,当地正在进行安置。建议游客先找好住处,不要外出,等待进一步通知,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配合当地的防疫措施。
四、省外旅游、出差返郑后,应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市民朋友前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网吧、展馆等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请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4日
商丘
商丘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示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的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国家卫生健康委已派工作组赴新疆伊犁指导疫情处置工作。为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告
自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入商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住宿宾馆进行健康申报,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拟从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来商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从新疆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目前按照相关要求,在伊犁州旅游的游客暂时无法离开伊犁,当地正在进行安置。建议我市在该地的游客,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配合当地的防疫措施。
四、做好健康监测
省外旅游、出差返商后,应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本人及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市民朋友前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网吧、展馆等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请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尽早全程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0月5日
许昌
许昌市疾控中心紧急出行提醒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在此,许昌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出行期间注意疫情防控:
一、出行前
1、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避免前往最近有疫情发生过的城市和境外旅行。
2、出行前要先了解目的地近期疫情发生的情况及当地防控政策。
3、备好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药品。
4、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尽量减少聚集和聚会,特别是避免大规模的聚集。
二、出行途中
1、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目的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处于室内、室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全程做好手部卫生。
3、观看演出、观影时应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建议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4、在餐厅处于非就餐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5、合理安排行程并留存票据,做好行程记录。
6、做好健康监测,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