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评论区到处是对河南人的评价,大家都觉得河南人不好,名声不好听,河南人的素质低……身为一名河南人,身为一名农村出来的河南人,我来说说我对这两件事情的看法吧
知法犯法可恶,不懂法法盲可悲!偷西瓜事件
西瓜被偷,因为瓜农抓住小偷的电动车,致使小偷摔跤,倒赔偷瓜者块钱,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声讨,还有没有天理了?被偷者竟然还要给小偷赔医药费?
8月2日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发布微博称:瓜农庞某,由于自家西瓜被宋某及其女儿耿谋偷走,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导致其摔倒受伤,民警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块钱。
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大众的争议。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上宋某是下地“摘”了几个西瓜。到底是“偷还是摘”?
8月4日下午,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仅情通报:“瓜农倒赔偷瓜者块钱”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涉案的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警方发布通告:宋某的行为是偷盗行为。西瓜长在瓜农的地里,如果说是路过口渴了,摘一个吃有情可原。一下子偷了八九个,别人赶你,你还不把东西还给人家,还骑着车跑。摔跤了吧?还要报警,让人给你赔医药费。走到哪都说不过去,农村像这样爱占便宜的人是不少,可是像宋某这样极品的人却不多。
刚开始鹤壁公安存在着执法是否公正,遭到广大网友的质疑。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偷瓜者宋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相信这给案件也给无知的农民朋友上了一节法制课,不要眼馋别人的东西,想吃了就自己种,花钱买。看着物件虽小,不值多少钱,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是偷盗的行为。你所认为的光明正大其实就是小偷小摸,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总有一天会让你付出代价。
偷井盖事件
年8月1日,一辆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省固始县的时候发生侧翻,因为司机受伤,医院治疗,车主宋先生8月2日上午才赶到现场。
据宋先生说他赶到现场时不仅没人听他劝阻,并且还有人在一车车的往回拉。33吨井盖已经被附近村民搬光,车主宋先生沒办法只好报警。
8月3日固始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指导员陈家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够不上立案。一是够不上“哄抢”,因为法律上规定哄抢,必须是物品有人看护,当着面儿才算抢;第二是车翻了以后商品被砸毁了,多数都被损毁,只有少量完整的井盖被村民拿走,少量的侵占够不上犯罪。车主只能起诉法院才能讨回损失,如果警方不管,车主只能自己赔10万块钱。
随着媒体的曝光,如今固始县公安局已经专门展开调查,依法严格处理。涉案民警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严肃处理。
一车井盖儿33吨,因为司机的失误,翻在了路边。被一帮百姓背回了家,也许在他们脑海里这不是偷,是捡的,别人都去捡,自己不去捡不就吃亏了吗?完全没有想到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是哄抢、非法侵占,已经造成恶劣影响。
只能说他们是一群法盲,将他人遗忘的钱财或者物件非法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捡到别人的金钱和物件不归还,己经被纳入刑法,只能说这些百姓是法盲。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是犯法的事,他们一般都不会去触犯的,可见还是要多学习一点法律知识。
井盖已经被追缴回一部分。由于两起案件都是发生在河南省,而且发生的日期比较近,对河南人民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下河南人想不出名都难。
作为一名河南人,作为一名河南的农民,我想说,他们的行为只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绝大部分的河南人思想还是好的,他们也都是善良的。不能因为不分人,侵害大众的名义,使整个河南人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