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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鹤壁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

许昌市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聚焦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苌庄镇石庙村党支部书记范明钦、支部委员朱建敏套取扶贫帮扶资金问题。年1月,范明钦同朱建敏商议后,通过虚构扶贫项目合同的方式从苌庄镇会计工作站套取企业扶贫帮扶资金20万元,用于该村村部建设及其他村务开支。朱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年9月12日,禹州市纪委给予范明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建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襄城县山头店镇双张村党支部书记张广雨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襄城县山头店镇双张村在年度危房改造过程中超范围建造围墙、道路等设施,为弥补有关开支,该村党支部书记张广雨采取虚报房屋造价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款元,用于支出超范围建设的危房改造款项。年7月10日,襄城县纪委给予张广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鄢陵县马栏镇卫生院副院长崔庚辰错误执行扶贫政策、工作拖沓问题。年6月1日至7月3日,崔庚辰错误执行贫困人口免费供药政策,致使马栏镇田某某等人未能享受免费用药政策。年7月3日,马栏镇卫生院将应退还有关费用的情况告知崔庚辰,崔庚辰未及时退还有关费用,直至7月23日该问题被许昌市脱贫攻坚第三巡回指导组发现后,才退还了田某某等人医疗费用。年8月12日,鄢陵县纪委给予崔庚辰党内警告处分。

建安区张潘镇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郭小兵失职失责问题。建安区张潘镇在年度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批、超面积建设等情况,该镇6户群众因危房重建后面积超标不能享受有关补助资金,郭小兵作为该镇危房改造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危房改造申请表》建筑面积超出标准的情况下,仍然签字同意,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年6月25日,建安区监委给予郭小兵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有的把扶贫资金当成“自留地”,随意侵占挪用;有的作风拖沓、效率不高,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漠然处之;有的履职不力、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精准、监管不严格,扶贫政策未能真正惠及贫困群众。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严格管理扶贫资金,规范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审核验收,加大公开透明力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表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淇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淇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赵建新、黄洞乡黄洞村“两委”在扶贫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年,黄洞村“两委”在向县扶贫办申报“引进和推广波尔山羊新品种”科技扶贫项目过程中,通过虚假议标的方式,将本村李某某的养殖场确定为供应商,且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县扶贫办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主任科员赵建新,未经审核直接在李某某和黄洞村“两委”提供的议标书上签署“同意”并加盖县扶贫办公章。年7月,合并其它违纪问题,黄洞村原支部委员牛志德、李三喜,现支部委员牛四海、郭会全、杨小五、焦顺海,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李生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年8月,赵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淇县扶贫办原主任薄报亮、原副主任靳文明、原会计冯建华、黄洞乡石老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晓全、纣王殿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福群、对寺爻村原党支部书记段付生虚报冒领财政扶贫资金问题。年4月,黄洞乡纣王殿村、对寺爻村联合申报了“引进推广脱毒红薯苗”科技扶贫项目;年12月,黄洞乡石老公村申报了“红薯窖改造”到户增收项目,县财政局按县扶贫办申请,将31万元的扶贫资金拨付至鹤壁市淇滨区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用于采购红薯苗。年4月,在纣王殿村、对寺爻村、石老公村合并领取价值15万元的红薯苗发放给村民,在已满足当年实际需求的情况下,经时任县扶贫办主任薄报亮同意,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靳文明协调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将剩余未用完的16万元扶贫资金退还,其中的10.5万元转给时任县扶贫办会计冯建华(薄报亮安排其账外保管列支,于年7月支出完毕),1.5万元转给王晓全,4万元转给刘福群(含段付生2万元,两人各分得2万元)。在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报送红薯苗发放清单时,王晓全、刘福群、段付生采取虚报领取发放数量、代村民签名等方式,伪造16万元的红薯苗领取发放清单,按照项目约定的红薯苗数量上报。年8月,薄报亮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靳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冯建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晓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合并其它违纪问题,刘福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段付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二年)处分。

3、淇县西岗镇沙窝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军,党支部委员、报账员崔祥明采取虚报方式骗取国家资金、补贴问题。年7月,张保军因于年虚构申报材料骗取低保金.95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之后,张保军对违纪资金不积极退还,并继续领取低保金元。崔祥明于年虚构危房改造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元。年9月,合并其它违纪问题,张保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崔祥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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